商会章程-第X章-清算

第   X  章
清算

第37条. (1) 如果有法律必要,工商会也可以进行清算。
  (2) 清算时,由董事会或指定人员负责进行清算。
  (3) 赔偿债权人后剩余的财产,应按大会的决议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