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章程-第III章-活动

第  III  章
活动

第9条. 在实现其目标和目的时,工商会应当:
 
  1. 在保加利亚国内外组织印刷和分发对外经济关系和商业活动领域的保加利亚和外国法律翻译。;
  2. 公布:
    - 参考、评论和统计特性的外文不定期刊;
    - 与外国大众传媒、专业信息机构、出版社、国际中心、外国商会等的联合出版物.;
    - 针对经济活动中问题的外语经济期刊出版物;
    - 关于对外经济合作当前问题的实用指导方针、表达信息、公告、手册和其他出版物;
  3. 根据要求提供各种经济和监管信息、研究、分析等;
  4. 组织与协调建立和使用保加利亚、欧洲和国际贸易、监管和任何其他信息的数据库,协助拓展电子商务.
  5. 组织:
    - 国内外的会议、研讨会、专家会议和圆桌会议;
    - 研究生培训、资格鉴定和重新鉴定;
    - 保加利亚和外国商人、民用企业、法律非营利组织的业务联系、专业展览和展示;
    - 资本投资建议和有效使用观念的专业知识.
  6. 签发和检验证书和其他文件:
    - 其成员状态;
    - 商品原产地;
    - 未能执行或不准确执行合同的不可抗力情况;
    - 临时免税进口(ATA进口证);
    - 与生产和贸易有关的其他情况.
  7. 关于以下的建议:
    - 制定和登记各种形式的商务活动,包括法律非营利组织;
    - 进行外贸交易–准备提议、合同、谈判等.
  8. 执行市场调研、匹配合作伙伴进行经贸合作.
  9. 宣传交易商、法律非营利性组织的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和非经济活动的约定形式和方法.
  10. 统一和规范关于国际贸易的文档,以及分类和编码货物的数据.
  11. 提供保加利亚和外国商人、民事合伙、法律非营利组织等任何其他服务帮助其活动.
  12. 记载进行经济或非经济活动的实体–商人、民事合伙、法律非营利组织的统一贸易登记.
  13. 批准道德规范,在经济活动中商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应当建议所有实体遵守开展经济活动.
  14. 登记和推广任何国际贸易、港口和其他海关.
  15. 根据规范法执行任何其他分配的活动.